鄂建監協【2015】10號
各會員單位、相關單位:
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《關于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【2014】53號)和省建設廳《關于取消湖北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職業資格認定的通知》(鄂建文【2015】76號)要求,從即日起廢止《湖北省工程監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》(鄂建監協【2006】01號),同時停止發放《湖北省監理師崗位證書》、《湖北省監理員崗位證書》工作。依據《湖北省工程監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》印發的后續文件也同時廢止。
《湖北省工程監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》廢止后,各監理單位要堅持依法、依規開展監理業務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,加強監理從業人員管理,認真履行監理職責,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。
湖北省建設監理協會
2015年10月15日